买了一辆厢式大货车,专门用于替人运输假烟。日前,由兰溪检察院提起公诉,方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刑8年,并处罚金300万元。 去年7月,方某受雇驾车把假烟从福建运至江苏。见利润丰厚,方某就自己购得厢式大货车,以每趟800元的工资雇佣黄某、陆某(均已判刑)将假烟运至江苏、上海等地销售。在4个月时间里,方某本人或雇佣他人运输假烟3次,货值近600万元。